名家觀點/別再加重企業負擔了
2015-08-05 02:51:48 經濟日報 林萬億
近期政府規劃開辦長照保險要求雇主負擔四成的長照費率;勞團日前亦喊出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應從6%提高到12.5%,將提高勞工退休金的責任全部歸向雇主,兩者勢將造成企業法定勞動成本高漲。然而,要求雇主負擔長照保險,以及單向要求雇主負擔勞工退休金,這兩項訴求皆有待商榷,對雇主也不合理。
先談政府目前規劃的長照保險,因依人頭繳保費,要求雇主分擔四成,事實上,不論要求企業負擔多少都不合理。
首先,風險分攤是社會保險精神,但並非所有老人都會使用到長照服務,根據主計總處調查,約有12.7%老人需要長照,換算為全國人口,僅有2%國民會用到長照,但雇主卻要依僱用人數、員工薪資負擔四成長照費用。
長照與健保並不相同,健保幾乎人人都會使用到,雇主也有責任維護目前勞工健康,以確保生產力,由雇主負擔健保保費六成,尚稱合理;但長照服務並不確定多少勞工會用得到,長照採社會保險,沒有風險的人卻要為有風險的人負擔費用,而雇主負擔尤其沈重。
其次,以社會保險要求雇主負擔保費,亦會造成雇主之間分擔不公平。舉例來說,某家只僱十名員工的投顧公司與土城僱用上萬名勞工的鴻海,兩家公司獲利率可能相近,但兩個老闆要負擔長照保費卻天差地別,相差上千倍,僱人愈多負擔愈重,這絕對不公平。
第三,以社會保險要求雇主和勞工負擔保費,也造成所得逆分配和階級不公平。愈長壽才會使用到長照,通常,長壽者多為白領階級、高所得者;藍領和原住民平均壽命短,卻一樣要負擔長照。試想,郭台銘負擔了這麼多長照費用,他的員工藍領居多,用到長照的風險比較低,卻負擔比其他公司較多保費,這並不公平。
對於長照保險負擔比例,政府看似有些讓步,由政府負擔多一點,但還是不公平,工商團體實應據理力爭,跟政府講道理。
而勞工退休金改革應整體來看,勞退新制提撥率須與勞保保費一併處理。為保障勞工退休後「適足生活」,勞工退休後所得替代率以七成為目標,勞保費率(現為9%)與勞退提撥率(6%)合計須達到20%才足夠,這顯示,勞保費率和勞退提撥率兩者的確有調整空間。
然而該由誰來負擔?目前勞保勞雇分擔比是二比七,但世界主要國家勞工退休金勞雇分擔比多為四比六,甚至五比五;換言之,勞工也要意識到,單方面要求雇主負擔全部退休金,在全世界已不存在,勞工的負擔比例實應該調高至四成。
同理,軍公教退休保險,做為雇主的政府,其負擔比也要下降,軍公教也要提高到四成。
誠如上述,勞保及勞退新制兩者,費率和提撥率合計須達20%,才足以提供勞工適足的退休保障,比照世界主要國家雇主負擔六成趨勢,雇主的負擔費率應到12%。勞保費率9%的七成負擔比,雇主負擔費率是6.3%,加計勞退新制的6%提撥率,合計已達12.3%。事實上,目前國內企業對勞工退休金負擔已經到頂了,盡了該盡的責任。
對於勞工退休金分攤比例,勞方和資方都不應該用政治語言和政治操作,而是要回到經濟的務實面,必須讓雇主法定成本回復到合理負擔水準,企業才有調薪的空間。
(本文由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口述,記者江睿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