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新創公司募資障礙大減
2013.10.17【經濟日報╱林之晨 (記者黃國蓉採訪整理)】
金管會表示將取消公開發行公司股票面額須為10元的限制,改為彈性面額制,我認為這是可喜可賀的好消息,有助提振台灣早期投資風氣,讓網路與生技等知識密集度高的新創產業募資障礙減少,這些新創公司未來更有機會「長大」,對台灣產業發展、轉型的幫助會很大。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的10元面額制,是台灣創投界談論已久的問題,以我之見,它可算是台灣「早期投資」不振的重要「兇手」。
因為有這層限制,創投在團隊成立之初的早期,每股投資的持股成本太高,會使創投拉高對未來能獲益的門檻,打消投資某些公司的念頭,而更傾向將資源放在較成熟公司的「晚期投資」或上市櫃公司,間接讓新創公司難以得到資源、很難成長茁壯。
對創投來說,投資一家公司,看的是未來的報酬率,每股10元的限制,等於若創投規劃這家公司未來要公開發行,取得1股的成本多半最少必須10元,溢價則要更高,但台灣很多上市櫃公司股價都低於10元,新創公司又是高風險,創投會認為還不如去買更穩定的上市櫃公司。
對新創團隊來說,知識密集度較高的產業,團隊成員的價值最重要,團隊通常對外募資時都希望保有主導權,例如持股在80%,而面額10元的限制,使新創團隊在增資過程中,常必須自己拿出更多資金才能保有主導權,許多新創團隊做不到這點,也造成募資障礙。
所以,我認為,台灣早期投資不振,不是台灣早期團隊比較差,而是股票面額10元的規定,讓他們必須優秀到「不正常」的程度,才有機會得到創投青睞,這個標準太高了。若要迴避這個限制,必須花費成本到國外去設立公司,這是一種資源浪費。
因此,雖然台灣的早期創業環境有許多障礙,10元面額制度和創業能否成功沒有絕對關係,但有相當程度正相關,打通這個關卡,對創業環境絕對有正面幫助。
看其他國家的例子,歐美先進國家不用10元面額制度已經很久,經濟部多年前也已經因為業者認為不合理,修改了公司法,目前非公開發行公司不需要10元面額,顯示政府也同意這並非必要的限制。
10元面額制的取消,可以是改善早期投資環境的重要一步,不過它當然不是全部,這和政府對第三方支付的開放有點像,總是要有第一步,第一步開始後,才能談其他。
這個「其他」就是更進一步的配套措施,例如彈性面額制度下,可以考慮更進階的1元以下面額制、甚至0元面額制,有助於新創團隊以技術入股的方式,當然這背後都需要更多配套設計,保障創投和新創公司雙方的權益。
金管會願意取消10元面額制,花更多力氣興利而非除弊,我給予最大的鼓勵,希望台灣的創業風氣可以愈來愈盛。
(本文由之初創投創辦人林之晨口述,記者黃國蓉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