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名模條款…不能只考量稅損
2018-11-23 02:17經濟日報 黃士洲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106年初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745號解釋,要求檢討修正所得稅法,應准許受薪者列舉必要費用減除。財政部近日研擬所謂「名模條款」,准許治裝、職業工具與進修訓練費等三項可核實減除,但每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所得的3%。
財政部官員表示,草案兼顧稅負公平及稽徵成本,未來每項也會從嚴審核支出的必要性。
財政部端出此番「精打細算」的「名模條款」,是否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值得商榷。
大法官在解釋文裡明確指出,對照執行業務者可實額減除,或因工作必要,須支出顯然較高費用的受薪者,薪資只准減除固定扣除額的課稅方式(106年度每人扣12.8萬),並不符合憲法上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
財政部版的「核實減除」草案,一方面只容許三項治裝、職業工具與進修訓練費,另又附加各3%的最高限額,再因108年適用定額扣除20萬元的緣故,換算後,適用對象局限於年薪超過222萬以上少數高階白領,預估僅5萬到10萬人,而且如果稅局落實從嚴審查、保持支出憑據等,預期將有更多人自動放棄。
至於其他如交通、證照考試、專門職業會費等一般費用,或特殊職業所需支出,例如對運動員很重要的復健、出國比賽等,這些零零總總直接且必要的薪資相關支出,財政部草案一概不准。很容易引人聯想,是否財政部早就預先設定了可容許稅損範圍(如40億元),以此基準來東刪西減,試圖以「最低標準」應付客觀淨值的憲法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在2007年曾以「兼顧稅損」為由,立法限制受薪者通勤距離要超過21公里以上,才准列報交通費。
馬上在次年就被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以「國家應當維持稅負公平性,不得創造對受薪者不公的稅制設計,藉此增加稅收」而宣告違憲,所得稅法旋改准核實列報交通費至今。
雖然檯面上另有立委提出的三份修法草案,相形於以減少稅損為導向的財政部草案,更接近大法官釋憲意旨,不過展望今日大數據、行動支付與雲端發票的時代,薪資費用減除的修法,或許可以有更宏觀的積極思考─透過擴大必要費用的減除項目與範圍,一方面合理反映高薪者的實質負擔能力,另一方面更可開拓如財管申報軟體與個人稅務諮詢等新型態商業模式。
申言之,高薪者主張核實減除,須保持憑證並自行歸戶申報,自然有廠商研發對應的套裝軟體或App,來整合電子帳簿、憑證與支付方式,同時便利稽徵機關利用大數據稽核支出的來源與性質;又高薪者限於時間成本,也可想見大多委託稅務專業人士代為處理帳目與申報,進一步增加個人稅務諮詢與規劃的業務需求。
總結來說,大法官交代了功課,卻用稅損的鳥籠修法來交差,不單單文不對題而已,更與今日時代脫節,白白丟失推廣稅務數位化的難得良機。
(作者是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
中國貸款讓低收入國家陷入債務困境?
低收入國家的援助請求迫使IMF面對一個緊迫問題: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困境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中國的貸款造成的?
更新於2018年11月23日 12:22 英國《金融時報》 德爾菲娜•施特勞斯 倫敦報導
一年多以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一直在對低收入國家不斷上升的債務水平發出警告。如今,與巴基斯坦關於緊急援助的會談,以及安哥拉、贊比亞和其他國家的援助請求,迫使該基金面對一個緊迫的問題: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困境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中國的貸款造成的?
問題是,沒有人掌握回答這個問題所需的訊息——從而保證北京方面會在官方債權人債務減記中盡自己一份力。
在過去十年里,中國填補了西方捐助國留下的缺口,為政治盟友及推進其商業與地緣政治利益的項目提供了不附帶條件的資金。
在沒有官方數據的情況下,甚至連貸款的規模也很難評估。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研究人員稱他們的工作「更像是……偵查,而非記述」,他們估計,在2000年至2017年間,中國政府、銀行及承包商向非洲政府及其國有企業提供了約1430億美元的貸款。關於貸款期限、成本和條件的訊息幾乎不存在。
這對IMF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評估債務的可持續性是IMF職能的核心。如果搞錯了,或在沒有訊息的情況下去評估,會損害IMF的信譽。」該基金的一位前高級官員表示。
IMF決意解決這一問題所面臨的第一個重大考驗就是巴基斯坦的援助請求:會談將於1月份重啟,此前,本周結束的一次工作人員訪問沒有達成協議。
該基金的聲譽岌岌可危:他們必須解釋,上一次對巴基斯坦的援助2016年才結束,為什麼這個「回頭客」又陷入了困境。但由於中國貸款的不透明性,很難判斷該國債務是否為可持續的。
對於一個新興市場來說,巴基斯坦的主權債務很高,約為國內生產總值(GDP)的70%。其中可能有一半的債權都屬於中國,中國已承諾為價值約600億美元的項目提供資金,並把巴基斯坦當作「一帶一路」倡議(Belt and Road Initiative,簡稱BRI)的基石,該倡議計劃在80多個國家資助與興建基礎設施。
這位前IMF官員表示,即便沒有債務減免,巴基斯坦的財政或許也是可持續的,但前提是沒有大規模的隱性負債,如對國有企業貸款的擔保。此外,還必須確定中國貸款的條件,分析人士表示,中國貸款通常以最高的商業利率發放,而不是雙邊發展援助通常採用的優惠利率。
上個月,當被問及巴基斯坦問題時,IMF總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堅稱,IMF將要求其債務的性質、規模與條款「絕對透明」。這一要求是最近會談的癥結之一。
但中國與該基金做法上的差異,揭示出兩種相互競爭的全球發展願景之間更大的不一致。
IMF代表華盛頓共識,強調多邊倡議、公開採購和財務透明。中國在「一帶一路」中的做法主要是雙邊的,項目細節不公開,合同主要授予中國國有企業。
考慮到其他國家很快就會排隊申請IMF援助的可能性,情況很危急。
上月,IMF警告說,超過45%的低收入國家很有可能或者已經陷入債務困境,2016年這一比例為三分之一,2014年為四分之一。撒哈拉以南地區的幾國政府已經要求IMF提供幫助:中國的貸款是與安哥拉和贊比亞談判取得進展的障礙之一,安哥拉今年8月與IMF接觸,而贊比亞已經進行了幾個月的談判。
中國選擇作為一帶一路參與者的其他許多國家在財政上也是不安全的。信用評級機構穆迪(Moody』s)的數據顯示,其中78個國家的評級中值是Ba2——表示非投資或「垃圾」風險等級。
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的研究員、前IMF官員特德•杜魯門(Ted Truman)認為,幾年內可能會有更多的國家請求IMF的援助。他說:「我們都認為(欠下中國大量債務的)委內瑞拉遲早會需要IMF的援助來恢復元氣。」
美國政府已經明確表示,不會支持可能只是幫助受援國向北京償債的IMF援助項目。
針對官方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通常是IMF救助的條件,但中國不是負責協調債務減免的巴黎俱樂部(Paris Club)的成員。
中國貸款的性質使事情更加複雜。
前IMF官員、現供職於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的加布里埃爾•斯特恩(Gabriel Sterne)表示,重組中國貸款並不容易,這些貸款通常是由國有銀行和其他參與者以商業條款發放的。他說:「報應遲早會來……如果情況惡化,中國是否會合作,完全說不清。」
哈佛大學(Harvard)教授卡門•萊因哈特(Carmen Reinhart)指出,中國往往青睞抵押貸款(例如向安哥拉和厄瓜多爾提供的石油抵押貸款),這是一項挑戰,因為它們的條款可能會影響債權人的優先受償順序。
事實證明,在借款人遇到困難時,中國有時會願意發放新貸款或推遲還款。它現在可能希望靈活行事——部分原因是為了避免與美國發生進一步衝突,部分原因是它擔心許多貸款可能無法償還。
上個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Sinosure)的王穩罕見地公開警告中國開發商有必要加強風險管理。他說,中信保已經在一條連接亞的斯亞貝巴和吉布提的鐵路上損失了10億美元——埃塞俄比亞最近成功與北京重新談判了該項目的條款。
但西方各國政府現在希望看到分擔負擔的正式承諾,然後才會支持IMF對任何欠下中國巨額債務的國家的紓困。杜魯門說,巴基斯坦的危機「是對制度的考驗。如果他們退縮,就會陷入混亂」。
G20習特會前瞻:歐洲視角
成帥華:如果中美不想浪費G20習特會的機會,就不應聚焦誰做讓步,而應共同領導WTO改革,建立新的多邊規則。
更新於2018年11月20日 07:34 國際貿易和可持續發展中心執行董事 成帥華 為FT中文網撰稿
不管他們是否真的是好朋友還是危險的敵人,特朗普總統和習近平主席確認在本月底的G20峰會上舉行雙邊會晤和晚宴。
這將是一次極為重要的會談。因為,正如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主席歐倫斯(Steve Orlins)十月份表示,自從四十多年前尼克松訪華以來,美中雙邊關係的未來從來沒有如此的不確定。
中美領導人是否會繼續相互指責,還是會同意一個逐步取消關稅的時間表,並且攜手解決全球貿易體制面臨的系統性危機?中國和美國處於這場危機的中心。
如果中美不想浪費這次機會,兩位領導人就不應當聚焦在(中國)要作出哪些雙邊的讓步和妥協,而是共同領導WTO改革建立新的多邊規則。
中方妥協在政治和法律上難度
雖然有來自華盛頓的壓力,包括上周美國副總統彭斯對華盛頓郵報記者表示的強硬態度,要讓中方在G20峰會上吞下雙邊讓步的結果卻是非常困難,有兩個原因。
首先,習主席意識到與美國的雙邊協議在政治上是脆弱的,中方不想再一次陷入窘境。早在今年5月19日,習主席的特使劉鶴副總理已經和白宮達成了聯合聲明,表明要「繼續高層對話」,並「以積極的方式尋求解決爭端」,在談判過程中不徵收高關稅。但是一眨眼的功夫,特朗普政府就扔開這個停戰協議,分三次對價值25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徵收高關稅。
美國中期選舉期間的高調反華言論也再一次提醒中方,與美國的雙邊讓步協定不可持續。美中關係的政治化不是新鮮事。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之前的十多年,美國國會每年都會審議是否繼續在最惠國待遇的基礎上與中國開展正常的貿易關係,這給中美經貿往來帶來的巨大的不確定性。中國領導人下決心加入WTO的諸多動因之一,就是為了擺脫美國國內政治給中美關係帶來的這種不確定性,
其次,從法律上看,中方也難以給予專屬於美國的特殊優惠待遇,因為中國和美國都是WTO的成員。如果中國給美國企業提供比其他WTO成員更加優惠的市場準入優惠或者進口承諾,這將違反WTO的非歧視原則。
如果中國降低關稅、進一步開放服務行業和投資,或者引入新的法規加強保護外國技術持有人的合法權利,這些都是適用於所有其他163個WTO成員,包括美國,但是不可能僅限於美國。
為什麼是WTO改革?
時鐘滴答滴答。由於中美關稅競賽帶來的不確定性,一些美國企業只能屏息等待。但是其他國家的政府和企業正不遺餘力地開發中國市場,本月上海舉行的進口博覽會就是一個例子。
對特朗普來說,他是抓著關稅戰這個老虎的尾巴,既不能牢牢抓住不放,也不能安全的離開。
如果特朗普繼續甚至增加對中國產品徵收關稅,後院起火是必定的事,無非是時間長短問題。幾個季度之後,關稅戰惡果呈現,那就要損害其競選連任的計劃。經濟學家認為,特朗普的關稅戰將導致消費品價格上升和通貨膨脹,參與跨境價值鏈的美國企業的利潤下降,並降低美國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
當然,習近平的處境並不比特朗普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十月份發布的經濟展望顯示,如果貿易戰繼續,中國的GDP將損失0.6%。與這個直接的經濟損失相比較,經濟學家更加擔心關稅戰升級可能會刺破房地產泡沫,引發金融和社會危機,而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夠健全,特別是弱勢群體受到的衝擊會更大。
問題是從怎樣放掉老虎,而在政治上保證自身的安全。
世界貿易組織(WTO)可以為美國和中國提供一個空間,以「非政治化的」方式解決他們的爭端,WTO總幹事阿澤維多曾如此建議。這也是最初設計WTO的目標之一,在一個以規則為基礎的制度內解決成員們之間的爭端,這個系統是一個「安全閥門」,盡最大的可能把政治放在門外。WTO也是一個永久的談判場所,推動市場開放和制定新的規則。
WTO的一些成員已經開始努力工作,試圖說服他們的美國同事和中國同事加入到WTO改革的討論中來。上個月加拿大、歐盟、日本和其他十個WTO成員貿易部長們在渥太華髮布的公報就是一個重要的嘗試。
歐盟試圖發揮美國和中國之間的橋樑作用。一方面,歐盟和美國、日本簽署了四個關於WTO改革的三方聯合聲明,強調了美國在解決沒有點名的中國的不公平貿易措施問題。另一方面,歐盟也和中國建立WTO改革工作組,該工作組已經在布魯塞爾和北京舉行了多次會談。
另一個重要的進展是,9月中旬召開的G20貿易和投資部長會議強調要重振國際貿易體制,為習特會談提供了很好的建議和基礎。G20經濟體代表80% 全球GDP和 75% 全球貿易。
G20的貿易部長們「建議我們的領導人們考慮這些重要的議題」,包括「改進WTO的方法來應對當前和未來挑戰」,G20如何可以「以合作的方式」解決當前局勢,以及提出想法「確保WTO繼續有相關性」。
習特會可推動WTO改革的六個要素
到目前為止,中美兩國在WTO的代表僅僅是把他們相互的抱怨下載下來,並沒有開始解決方案導向的談判。美國大使批評中國是政府主導的重商主義經濟,大量的政府補貼,政府支持的進行性措施損害美國企業和技術所有人的權利,認為這些做法違反了WTO規則的精神。中國指責美國給予國家安全條款和301條款而採取的關稅政策沒有事實基礎,是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的做法,違反了WTO規則的文本。中美兩國的觀點,在WTO都有他們的支持者。
為了平衡美國、中國和其他WTO成員的利益,習特會可以考慮以下六個領域,推動WTO改革。
首先是重新審議補貼規則。(a)在工業補貼、給予國有企業的補貼、以及某些國有企業作為公共機構向其他企業提供的補貼等方面,澄清或制定有關規則。在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中關於國有企業的文本可以作為參考和起點。中國需要在這個領域幹些重體力活,而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國有企業的競爭中立化與中國國內改革議程相符合。(b) 消除導致漁業過度捕撈的補貼。去年12月的WTO部長會議設立了2020年前達成協定的截止期,中美兩國需要繼續加強在談判中的貢獻。(c) 一些發達國家的貿易扭曲性農業國內補貼問題也應該予以討論。
第二是爭端解決機制。在這個議題上,美國和其他所有WTO成員之間有一個分水嶺。特朗普政府上任以來繼續阻撓啟動程序來任命WTO上訴機構的空缺職位,其真實的意圖,用美國貿易代表Robert Lighthizer的話說,就是回到1995年之前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時代,「在裁定發布之後,你可以談判」,裁定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包括中國和歐盟等在內的絕大多數成員認為,一個獨立的上訴機構和有法律約束力的上訴機構裁定至關重要。
鑒於特朗普政府的上述立場,回到現有上訴機構體制的可能性很小,為此成員們可以討論兩個備選方案。 (a) 使用WTO爭端解決機製備忘錄協定中設立的仲裁機制,裁定對沖裁雙方是有約束力的,基本上可以解決所有不涉及美國的爭端。美國保持他需要的靈活性,選擇加入或者不加入這個仲裁製度。(b) 開發建立一個「雙枝頭」的制度,現有的程序繼續處理與貿易救濟措施無關的爭端,同時設立一個專門法庭單獨處理貿易救濟措施有關的爭端。設立專門法庭的原因有二,一是因為,與其他案件相比較,貿易救濟措施類的案件確實需要法官有更多的技術性的法律和審計財務經驗,二是因為美國所批評的上訴機構的審理結果大多數是有關貿易救濟措施的,比如反傾銷調查中的做法。
第三,監督和透明度。包括美國和中國在內的絕大多數成員都有意向加強監督成員們的通報義務,改進與貿易有關的國內政策的透明度。歐盟和加拿大在他們的建議中都提出了一些設想,比如對沒有履行通報義務的成員進行點名批評,該成員的外交官不能在任何委員會或者工作組擔任主席等。
第四,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這個問題因為美中貿易戰而經常成為新聞頭條,但是很多觀察人士忽略了這個一個多邊的議題,早在中國加入WTO之前、成員們談判《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時候就討論了。當時,發展中國家希望通過同意保護知識產權,而獲得從發達國家而來的更多的技術轉移。TRIPS第7條明確指出,保護知識產權的木雕是促進技術創新、「技術轉讓和擴散……促進社會和經濟福祉,平衡權利和義務」。協定66.2條還特別規定發達的國家應提供激勵機制促進向最不發達國家的技術轉讓。
WTO改革應當審議當前技術轉讓的新的發展和挑戰,包括技術共同開發和本地化、跨國公司技術換市場的全球戰略、全球創新網絡的逐步形成等,並對政府的作用界定明確的規範,比如,技術轉讓中的知識產權法規執行的最佳實踐,以及在技術出口和技術進口的商業往來中政府應當和不應當干預的程度。在這個議題上,所有成員應當有發言的機會,因為促進環境友好型技術等的擴散和轉移,對於實現2030議程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具有關鍵的作用。
第五,關於數字貿易的規則。最近幾個月,40多個WTO成員已經加快角度,旨在「為未來的貿易有關的電子商務WTO談判,一起開始探索性的工作」。中國也應當加入這個數位經濟開放和規則的討論,有助於推動國內改革。美國和中國應當在數位經濟規則方面發揮領導作用,為數字時代創造更好的、更具可預期性的國際市場環境。
第六,發展問題,或者說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有多個層面的含義。(a)特朗普政府抱怨中國在WTO體制內自稱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拿到很多好處,特別是佔了美國很大的便宜」。很多觀察人士認為,中國改變發展中國家的身份不符合事實,而且也有政治上的敏感性,但是中國確實不是一個弱小的發展中國家,在很多行業已經具有有發達國家一樣的競爭力。因此,可以建議開發一個獨立的指標體系,來評估成員們特定產品或者服務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比如如果某個發展中國家的手機出口佔據全球市場份額的10%以上,那麼在談判中這個產品和行業就要承擔更大的責任,較少的靈活性和較短的執行期。(b)發展中國家繼續要求發達成員解決剩餘的多哈發展回合議題,包括前面提到的發達國家的國內農業補貼和農產品關稅高峰的問題,發達國家如何切實的提供積極機制促進向最不發達國家的技術轉讓。(c)發達國家的發展問題,比如貧富差距擴大、兒童相對貧困率高等。在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爆發的民粹主義吸引了經濟學家對發達國家發展問題的關注,發展問題不是發展中國家的專屬。在WTO,成員們可以討論和分享在經濟一體化和技術自動化時代如何調整現有的社會市場制度,以及如何更新國內政策和社會契約來解決弱勢群體的關切。
當前,強硬派搶佔頭條新聞,冷戰言論時隱時現。在這個情形下,習近平和特朗普可以在G20峰會期間爐邊夜話是一個非常難得的機會。應當提醒他們美國和中國作為超級大國的責任,對他們國內人民的責任,對跌跌撞撞的全球經濟、以及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責任。
他們需要明白,規則,而不是讓步,才是可持續的解決中美爭端的關鍵所在。WTO改革為雙方提供一個及時的平台,從而可以走出叢林,而不被關稅之虎回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