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高薪企業應依產業別劃分
2014.09.18【經濟日報╱孫效孔】
政府為鼓勵企業加薪,最近請台灣證券交易所推出了「台灣高薪100指數」,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該指數有三大效益。首先是帶動上市櫃企業加薪風潮,其次可帶動產業的升級,另外該指數亦可作為指數型基金或其他投資商品的追蹤標的。
台灣推出高薪100指數,雖是全球的創舉,但若要造成曾主委所期許的加薪風潮,只歌頌它的崇高,不足以吸引投資人。聯合國曾與紐約股票交易所合作,邀請全球企業簽署遵守「責任投資原則」,目前簽署機構管理總資產超過32兆美元。所以,政府必須仿效聯合國,借助本身的力量去推動社會投資於高薪指數的各成分股票。
行政院長已要求各部會,以政策工具鼓勵企業加薪,研議納入政府採購指標,外加「你加薪、我減稅」的措施。事實上,以行政或稅務方式鼓勵各界投資高薪指數成分股,更符合市場機制,更透明,也將會得到更好的效果。
目前四大基金資產總額超過7兆,全體公營事業及財團法人也都坐擁龐大基金,政府可以直接影響。而政府如果能更進一步,號召各公私立大學校務基金,「良心投資」高薪指數成分股,效果一定格外亮麗。1980年代,世界各國學生針對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以「撤資南非」的訴求,成功促使各大學校務基金以及跨國企業撤資,就是值得參考的最佳典範!
證交所認為高薪企業的社會觀感較佳,寄望大型基金管理機構,把高薪指數成分股作為投資指標。然而要在政策面之外,把高薪指數的效應延伸到市場面,就必須回頭檢討「台灣高薪100指數」的編製準則。基本上,該指數看的是近三年員工平均薪酬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上市企業,因此與產業別息息相關,100檔股票中電子業就占了一半以上,但是其就業人數不到全體勞工人數的10%!
要提升整體勞工的薪資及購買力,高薪指數需要將成分公司的比重,對應我國的勞工就業結構。如此一來,列入高薪指數中的各產業龍頭,才能以水平或垂直擴散的方式,帶動相關產業的加薪風潮。100檔成分股,應先依產業類別劃分,然後在各產業別中挑選最能為勞工「加薪」的企業,而不是以平均薪資定高低,因為焦點是企業「良心」的濃與淡,而不在於其薪資是否令人羨慕。
以學理的觀點來說,聚焦平均薪資無法看出企業的「良心」,應該看該企業前10%勞工與後10%薪資的比例,或是平均薪資與淨利之比值。這樣的篩選方式,才能分辨出老闆或高階主管是否與辛苦勞工同甘共苦,所挑選出的優質企業,才足以為相關產業之表率,帶動普遍性的加薪風潮。
政府為幫勞工加薪,已經走出了漂亮的一步,但是接下去要能走得穩又走得遠,必須有策略與步驟。
政府要先帶頭獎勵良心企業,繼而以政策鼓勵市場力量接棒,再依產業結構予以深化,必能為悶經濟帶來好「薪」情。
(作者是開南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