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復徵證所稅 該懸崖勒馬
2012.10.29【經濟日報╱丁予嘉】
針對證所稅,我今年4月曾在本專欄寫了「治療讓病情更糟」,沒啥用!看看每天四、五百億元的交易量,我與同業不認為這是短暫現象。
幾十年來,政府、民間共同建立起來的資本市場,眼看著就快要被錯誤的政策、虛假的公平正義給搞垮了!我們要大聲疾呼,請馬政府儘快懸崖勒馬,停止復徵證所稅。
一、交易稅已隱含證所稅!民國35年證交稅是0.5‰(萬分之5),那時也有證所稅的聲音,民國44年改為1.5‰(千分之1.5),其中1‰(千分之1)部份,即證所稅的意思。
民國49年到民國67年,停徵又復徵好幾次。幾經吵鬧,證交稅提高到3‰(千分之3),更明示有證所稅的涵義。民國78年又從3‰,降到1.5‰(千分之1.5),是為搭配郭婉容部長的證所稅,後來又停徵,民國82年又改為3‰(千分之3),這更清楚的顯示1.5‰ 即為證所稅。
二、證券交易所得,已經課稅!尤其是股息、股利的課稅,民國99年已占全國總稅收23%,加上上述的1.5‰(千分之1.5)的隱含證所稅,及企業未分配盈餘在最低稅負制下10%的稅,參與股市的機構法人與自然人,所上繳的稅負,占全國總稅收將近30%,誰敢說大戶、散戶、企業行號、基金、機構投資人沒繳稅;按量、按股利所得繳稅,誰敢說這不是公平正義。
三、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阿扁貪污了一、二十億元,馬政府因證所稅復徵,市值少了4兆元,稅收短少了3,000億元。本來要課的資本利得稅,是要針對不勞而獲的地主,因土地增值,所帶來的財富,嚴重影響所得分配的不均,所以,對地主課重稅,是正確的方向。
然而,對資本市場課稅當然是虛假的正義,明明已經有證所稅了,又在交易稅不降的情況下,復徵所得稅,使原本活絡的資本市場,陷入萬劫不復的冷凍櫃。更令人髮指的是,台灣經濟的主軸──民間力量,也因為市場的委縮,一併被葬送掉了。
四、要讓民眾「有感」,就要輕稅簡政!輕稅是因為我們是小型開放式的經濟體,經不起虛假的公平正義,錢與人才絕對有四隻腳的。簡政是因為政府預算中,人事預算高達46%,往昔的大政府心態必須要徹底放棄,小政府及開放的心態才是正道,管制愈少,民間活力就愈強,人民才「有感」。
五、回歸市場經濟,讓民間力量再次擅場!自認是公平正義化身的部長與學者,及把自己當成勞工代表的勞委會主委,扼殺了市場經濟自動調節的力量。明明已經繳所得稅的證券交易,還要再課交易稅?明明本勞與外勞脫鉤,加上一個「平衡稅」(新加坡制),不但稅收就可以超過證所稅,外勞更不會被仲介剝削;對財政、對本勞的基本工資、對外勞真正落入口袋的錢,都是三贏的局面,為何不做?
明明只是為了八八風災,捐贈衛星電話給救災中心,而被蛋頭公務員要求切結這些電話不得從事犯罪行為,要這樣的公務員,有用嗎?這類的例子,不勝枚舉。這也就是不尊重市場機制,自認為大政府、公平正義的化身,卻又與利益團體掛勾的惡性循環。
台灣經不起錯誤政策的折騰,我們更對無感的公平正義扼殺了民間力量、社會主義的思維惡化了國家財政,提出嚴重的抗議。懸崖勒馬吧!勿陷台灣於一窮二白,萬劫不復。
(作者是國票金控總經理暨華頓投信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