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名家瞭望/突破浮油經濟 推動多元產業

2017-01-10 05:06經濟日報 編譯任中原

近年來,尤其是2016年,石油輸出國都學到一個教訓,就是各國應調整公共政策並促進創新,同時經濟也須多元化。這些國家雖在201611月底達成減產協議,並使油價回升,但無法改變這種基本形勢。

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來,石油收入的確對輸出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帶來神奇的效果,特別是波斯灣國家,許多都會區摩天大樓櫛比鱗次,且生活水準大幅提高。

2017年及之後的世界,將與以往大異其趣。油價下跌壓力沉重,不僅反映出全球經濟成長減緩導致能源需求下降,還包括再生能源供給增加,以及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遠遠超過巴黎協定的承諾。因此許多產油國原有的單一成長引擎正在減速,且未來可能長期如此。

2014年油價下跌之後,石油輸出國家的生活水準及就業率下降,政府負債大幅升高,外匯存底大量流失,部分國家被迫削減支出。各國現在雖擁有較雄厚的財政資源來因應油價下跌,但經濟仍處於「浮油之下」。

最近國際貨幣基金(IMF)發表的專書《衝破浮油:波斯灣之鷹的多元化之路》中,指出各國政府應如何重新奠定經濟發展方向,書中闡明巴西、南韓、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國如何成功地落實經濟多元化。

這些國家並非主要的石油出口國,但仍能為油國提供有力的教材。這些國家的經濟多元化努力都聚焦於高附加價值產業,並在國際市場上展開競爭。這些產業帶動國家的生產力提昇,對經濟其他部門提供正面效應。例如馬來西亞原料出口額占總出口的比率從1980年時的80%,降到2012年時的20%,而同期間電子產品的出口比重由不到10%上升到30%以上。

《衝破浮油:波斯灣之鷹的多元化之路》這本書中指出,各國進行經濟多元化時,也完成多項政策改革,「透過創投基金、開發銀行與出口促進機構,打入金融業及支援性服務業,同時並創立經濟特區、產業群聚結構、研發中心與創新企業培養等機制」。

例如新加坡已成立製造、科學及高科技園區,促進研發及催生產業群聚結構;巴西的製藥、製糖及軟體等工業迭有進展;馬來西亞一方面支持棕櫚油與橡膠等天然資源的收穫、製造及出口,同時也打入電子產品市場。

在這些經濟多元化相當成功的國家中,政府在創新及整合公、私部門方面都扮演領導角色,以支持出口導向企業及人力資源開發。

石油輸出國家的政府也應扮演火車頭,並為個人提供誘因以發展民間所必須的技術,尤其是在高加值出口產業方面。各國政府應落實社會發展計畫,以改善治理、提高透明度及競爭性,特別是教育方面;並應限制公共部門的薪資及就業人數,以免民間企業被勞動市場排擠。當然各國在推動這些措施的同時,還須兼顧總體經濟與金融的穩定。

展望未來油價將持續低迷,石油輸出國應有所警醒。各國政府應將經濟多元化作為最優先的政策。例如沙烏地阿拉伯已經宣佈「2030年願景計畫」,降低對石油的依賴,提高民間部門的地位,並為國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這雖是個好的開始,但要落實這些目標需要審慎規劃優先及後續的政策,以及政府在短、長期間應如何介入。

(本文作者是經濟學家朱民)

 

 

 

從新古典經濟學走向機制設計理論

更新於2017110 07:10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 田國強 FT中文網撰稿

田國強:機制設計理論對中國突破改革困境意義重大。中國應聚焦改革執行力,以有限政府而非有為政府為目標。

——兼談目標導向和執行過程的重要性

19世紀邊際革命之後新古典經濟學創立以來,對新古典主義的批評就一直未曾停歇過。當下中國也有不少學者對新古典經濟學持批判態度,認為其離現實太遠,不能為現實的改進提供方向和目標。然而,真的是這樣嗎?事實上,這些批評並沒有導致新古典大廈作為基準理論的整體轟塌,反而通過不斷放鬆新古典的嚴格假設和持續推進新古典的公理化分析,由此發展出許多更為相對現實的實用經濟理論和工具及方法,而使得現代經濟學體系更加完善、對現實經濟的解釋力更加強大。今年在多個場合我一再指出,機制設計理論就是這樣由此發展出來的經濟理論,它不僅對現代經濟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奠基作用,也可以為制度轉型和政策制定提供好的理論指導。

不應忽視新古典經濟學的目標參照作用

整體上,作為現代經濟學基石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基準理論,新古典經濟學理論基於經濟資訊完全、交易成本為零、消費偏好和生產集都是凸的等正則性條件的假設,以理想狀態下的經濟作為基準點和參照系,論證了只要讓個體逐利的自由競爭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就會導致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對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做出了嚴謹的闡釋,論證了競爭自由市場制度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最優性(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唯一性(經濟核極限定理)、公正性(公正定理)以及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性(經濟核定理)。

但讓許多人感到十分不解和迷惑從而導致大量批評的是,為什麼要追求像完全競爭市場這樣現實中不存在的理想目標呢?其實,這正如古代孫子和孔子所說的取其上,得其中;取其中,得其下;取其下,必敗,以及跟當今的高標準,嚴要求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道理一樣,往往會得到更好、再更好的結果。這就像學生努力追求100分儘管基本得不到,但往往會得到高分從而獲得A,而只是追求60分而往往不及格的道理一樣,正因為有了新古典經濟理論所給出的這樣一個基本目標參照系,人們就可以對不同經濟制度安排和權衡取捨後所導致的均衡結果進行價值判斷和作出評估比較。當經濟人作出選擇後,人們希望對所導致的均衡結果進行評價,與理想的最優狀態結果(如,資源有效配置、資源公平配置,激勵相容,資訊有效等)進行比較,從而可以進一步對經濟制度安排給出評價和作出優劣的價值判斷——判斷所採用的經濟制度安排是否導致了某些最優結果;還要檢驗理論結果是否與經驗現實一致,能否給出正確預測,或具有現實指導意義;最後,對所採用的經濟制度和規則作出優劣的結論,從而判斷是否能給出改進辦法。

中國經濟制度的平穩轉型,需要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治理邊界,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而不是更多地發揮政府作用。那麼,為什麼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又如何來判斷這個邊界劃分的合理性?這就是由於市場作用的充分發揮能夠使得資源配置的效率更加接近(或許永遠達不到)完美狀態,新古典經濟學的尺規作用就在此時發揮作用,當然由於種種現實摩擦單純依靠市場是會出現效率或公平缺損的,從而需要發揮政府的作用,而不是像哈耶克-米塞斯範式下僅僅盲目強調自由市場競爭。

當然,也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過度強調政府的作用,強調政府的有為。有效市場的必要條件是有邊界的有限政府,而不是無邊界、事事有為的有為政府。事事有為、目標多重,其結果很可能就是執行不下去。有限政府的核心作用就是:政府應該在有巨大的外部性的維護和服務方面大大地有為,不能缺位,比如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市場秩序、財產保護,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生態環境、解決貧富差距問題;同時在市場可以發揮決定性作用的方面大大地無為,解決越位和錯位問題,為要素驅動轉向效率驅動、創新驅動提供制度基礎。

機制設計理論對突破改革困境意義重大

如前所述,新古典經濟學的局限性為現代經濟學的發展提供了拓展空間,由筆者導師赫維茨教授所開創的機制設計理論就是源於此。赫維茨在現代經濟學的領域內發起了一場革命性的學術創新,顛覆性地改變了經濟學家思考經濟體制機制的方式。這種新的研究思維,不像新古典經濟學那樣,將制度、機制(如完全競爭、壟斷)視為給定,尋求在什麼樣的經濟環境條件下能達到資源最優配置或作出最優決策,而是進行逆向思維的情景研究,即將問題反過來,將經濟環境視作給定(更符合現實),基於嚴謹方法來研究在期望目標下,如何創造一定的互動規則(即機制)來實現這個目標。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機制設計理論不僅從國家層面上的制度選擇上具有明道的指導作用,同時更重要的也有優術的作用,既可用來研究大到整個國家層面上的頂層制度設計問題,也可用來研究小到家庭或企業的機制設計問題,設計出可執行既定目標的機制或過渡性制度安排。也就是,機制設計理論既重視目標,更重視執行問題和過程。不能偏頗目標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能用目標否定過程,更不能沒有目標去談過程。機制設計理論的核心內容就是談過程,也就是執行或執行力的問題。激勵機制設計理論的同義詞就是執行(implementation)或執行力(implementability)理論。

在現實生活中,與此相關的問題主要有二:一是如果沒有基本的目標感和方向感,那麼只能是做得越多,錯得越多;二是即使有了方向感,但是沒有很好的執行,只是打口炮,那就是黃粱美夢一場空。近年來中國經濟持續下行,有經濟潛在增長率下降的影響,有內外部不確定因素及經濟週期的影響,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三個結構性失衡,即經濟結構的失衡、體制結構的失衡和治理結構的失衡,這使得實際增長率和潛在增長率的差距拉得越來越大。

其中,經濟結構的失衡是表像,表現為從要素驅動向效率驅動、創新驅動的轉型滯後,深層次的原因在於體制結構上的重政府輕市場、重國富輕民富、重發展輕服務和治理結構上的中央決議和地方/部門執行落差,使之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關於四個全面的綜合、整體、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決議檔沒能真正得到有效執行和落地,沒有形成改革、發展、穩定、創新、治理五位一體的綜合改革治理,發展的邏輯和治理的邏輯,從而改革的邏輯都有較大問題。許多領域改革到了下面就推而不動,不作為甚至反向作為的激勵不相容現象突出,民間信心不振,導致了決議和現實反差巨大,沒有解決好是政府還是市場,是國企還是民企這樣誰去做怎麼做的關鍵性、方向性問題。

這樣一個改革發展的現實困境,為以資訊有效和激勵相容為核心指標的機制設計理論提供了發揮作用的空間。由於個體逐利性與資訊不對稱這兩個客觀現實約束,一項改革或制度安排能夠取得良好效果就要滿足機制設計理論所界定的兩個基本約束條件:參與性約束條件和激勵相容約束條件,讓大眾從改革中獲利至少不受損,形成上下一致的改革共識、勢能和動力,這是改革成功的必要條件之一。激勵相容約束條件要求所採用的改革措施或制度安排能極大調動人們的生產和工作積極性,並且在個體逐利達到最優結果的同時,也實現改革者所希望達到的目標,這是提高效率的必要條件之一。這裡的個體可以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門,也可以是產業、企業及至最廣大的老百姓。

面向2017年及未來一個時期,中國應聚焦改革執行力,以市場化、法治化、和諧發展的結構性改革和真抓實幹來同步解決做什麼、誰去做、怎麼做的問題,以有限政府而不是有為政府為目標,從根源上解決政府在經濟活動中大量越位、錯位及在維護市場公平和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嚴重缺位元的問題。這些才是應對當前經濟下滑和解決供給側結構性問題的正確舉措和改革,才能同時處理好發展的邏輯和治理的邏輯,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只有這樣,才能讓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的綱領性決議檔精神得到真正有效執行和落地,才可能實現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的各項宏偉目標,達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民族偉大復興夢。

 

 

 

中國為什麼應當實行輕稅制度?

更新於2017110 07:10 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席 張曙光 FT中文網撰稿

張曙光:不論是絕對稅負還是相對稅負,中國稅制都是一種重稅模式,應當明確、迅速、不懈地向輕稅模式轉型。

最近,在天則中國企業家研究中心召開的中國民營企業生存、發展和稅收問題課題發佈暨研討會上,課題組負責人、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關於死亡稅率的一席談話,引發了一場關於中國稅制問題的大討論。接著,企業家曹德旺到美國投資的發聲更是火上澆油,把爭論推向了高峰。不論是對於中國執政黨和政府,還是對於廣大納稅人,這場爭論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其間,天則中國企業家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民營企業稅負問題與稅制改革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對於這一討論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參考資料。《報告》用調查研究得到的事實說話,道理講得明白透徹,邏輯也很嚴謹,是一份科學合理的研究報告。筆者讀完《報告》,認為有以下幾大看點需要特別關注,值得廣泛深入地加以討論。

《報告》提出了一個重要理念:輕稅。明確指出,輕稅是制度問題,減稅是政策問題。中國稅負問題的要害不在採取減稅措施,而在實行輕稅制度。

為什麼不能實行重稅制度而要實行輕稅制度呢?

首先,稅收是企業家和生產經營者創造的經濟剩餘,交給政府以換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這是社會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關係。須知,企業家和生產勞動者是稅收之本、之源。要使稅基不斷擴大,稅收不斷增長,就要給企業家和勞動者以充分的激勵,讓他們能夠創造更多的經濟剩餘。如果其他條件不變,稅負的輕重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盈利和勞動者可支配收入的多少,也就決定了激勵的大小。稅負輕,企業的利潤就多,勞動者的可支配收入也多,生產和創利的積極性就高,稅基就廣,稅源就大。這是一種放水養魚和養雞生蛋的作法。反之,稅負太重,企業家的利潤和勞動者的可支配收入也就很少,誰還有激勵去創造價值?

因此,重稅體制是一種竭澤而漁、殺雞取蛋的制度。正如清代思想家魏源所說,善賦民者,譬植柳乎!薪其枝葉,而培其本根;不善賦民者,譬剪韭乎!日剪一畦,不罄不止。事實上,無論中外,古往今來的思想家、理論家和聰明有為的統治者都懂得輕徭薄賦、藏富於民的道理,都反對橫徵暴斂、搜刮無度的暴政。拉弗曲線也證明了存在最優稅負的道理。其實,歷史上的很多民變以及改朝換代都是官府苛捐雜稅、橫徵暴斂逼出來的。可見,輕稅是稅制之綱,執政之魂,而重稅是稅制之弊,執政之害。

到了現代,由於交通資訊發達,已經打破了地區限制,產業的國際轉移成為一種普遍現象,企業家的理性都是選擇成本低盈利高的地區,稅負的高低就成為吸引投資和留住企業的重要條件。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三減兩免也成為各個地方吸引投資的基本手段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杠杆。其道理也在這裡。

其次,現行稅制的確是一種重稅體制。從企業家的主觀感受來看,據《報告》顯示,在所調查的113家企業中,認為本企業稅收負擔很重的占45%,較重的占43%,合計占87%;認為稅負可以接受的占8%,認為較輕的占4%,很輕的占1%。從實際稅負來看,2009年中國一般預算收入68518.3億,占GDP19.66%,並不算高,但全口徑的宏觀稅負卻相當高。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研究院發佈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9/2010》的資料,從1998-2009年中國全口徑的政府收入從1.73萬億增加到10.8萬億,占GDP的比重從20.4%提高到32.2%,上升了約12個百分點。當時國外一家雜誌發佈了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為159,在公佈的65個國家中排名第二。2015年,一般預算收入152269.23億,占GDP22.21%,比2009年提高2.65個百分點,而宏觀稅負上升到33.31-36.49%%

下表列示的是2010-2015年宏觀稅負。

 

undefined

 

上表中宏觀稅負①包括了國有企業實現利潤,其道理在於國企是政府資產,其利潤自然是政府收入,且由於其處於產業上游的壟斷地位,國企利潤中既包括了大量資源要素租金,也包括了下游企業的利潤轉移。為與前述的資料相比較,宏觀稅負②去掉了國有企業利潤。從表中資料可以看出,不論用哪個計算口徑,中國的宏觀稅負都遠高於發展中國家,雖與發達國家不相上下,但在民生領域,如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支出,無論在數量和品質上都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而且,經濟增長快時,政府稅費收入的增長大大快於GDP,而經濟增長減速時,財政收入增長的減速比經濟增長要慢,導致宏觀稅負不降反升。另據普華永道和世界銀行最新報告《Paying Taxes 2017》的資料,中國企業各種稅費負擔占其淨利潤的68%。這樣的稅負難道還不高嗎?

最近,圍繞著死亡稅率形成了很大的爭議。在《報告》發佈會上,李煒光教授指出,中國企業的稅費實際負擔過高,過高的稅負對企業意味著死亡,相應的稅率或可以叫做死亡稅率。其意思是說,如果讓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稅率交稅,則企業很難生存。這一講話刺痛了某些人的神經,於是批判之聲四起,有說他誇大其詞,不靠譜,有說他誤導社會公眾

筆者倒以為此話很深刻、很形象,他是從重稅的危害和結果上來講的,具有明顯的警示作用。難道2/3以上的淨利潤都給政府拿去,除了給政府打工以外,企業家還有什麼奔頭?難道只有全部淨利潤都給政府拿走,才叫死亡稅率?難道GDP的將近33-40%都成了政府收入,企業和個人辛勞一年,只能得到60%多一點,他們分到的收入還多嗎?大量資本外逃的現實說明了這一問題,難道不值得政府警醒嗎?有人拿外資進入來證明稅負不重,難道外國投資增加與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無關?況且,2016年全年預計引進外資7850億元,而非金融類對外投資1.12億元,還不包括外逃而沒有投資的資金。

當然,在什麼地方投資是企業家根據投資環境做出的理性選擇,無可指責,也不能指責,中國也鼓勵對外投資,但中國的投資環境也值得反思。其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2017年要在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如果稅收不多,各種費用很少,為什麼要減稅降費呢?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死亡稅率的說法也符合中央政府的減稅降費精神,有何誤導之處呢?誤導論仍然是一種救世主的腔調,是把企業家和社會大眾都當作阿斗。難道他們都沒有頭腦,不會做出判斷,而要受這些不靠譜的人忽悠?

再次,觀察稅負重不重還有一個重要角度。既然稅收是企業家和勞動者用自己創造的經濟剩餘換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那麼,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否等價,就成為判斷的另一個標誌。應當肯定,政府提供了一些公共服務,比如,提供的硬體基礎設施的確不錯,為企業經營和個人活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也為弱者提供了一些保障,儘管不足。但在保護產權、實施契約、建立法治、維護市場秩序上則做得較差,甚至有些還在背道而馳。所以總體來看,這一交易是一種不對等交易。如果從民營企業來看,這種不等價交易則更加明顯。因為民營企業交納的稅收占全國稅收的51.43%,但與國有企業相比,民企仍然是二等公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承認,對非公有產權保護弱於對公有特別是國有產權保護,強調要平等保護。

複次,中國其所以是一種重稅體制,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機構過於龐大。這一方面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另一方面也有了征重稅的意願和能力。比如,一個縣有194個單位,人大、政協、法院、監察院4個,政府委辦局54個,縣委部委辦局10個,縣政府其他委辦局22個,人民團體(公務員編制)15個,縣事業單位(財政列支)35個,縣其他辦54個。這麼多的單位,不知有多少吃官飯的,不重稅才怪哩!

最後,我們為什麼主張輕稅而不是減稅?是因為減稅的主動權操在政府和稅務官員的手中,似乎是政府的一種恩賜和仁政,這就顛倒了政府和納稅人的關係。特別是在一個強政府、弱社會的制度環境中,減稅從來都是徒有其名。中國的結構性減稅減了多少年,但是,從2010-2015年,一般性公共預算收入仍以年平均12.88%的速度增長。政府提出營改增後稅負只降不增,減稅5000億元。但《報告》提供的資料並不如此。截至2015年底,被調查的企業中有57家先後經歷了營改增的過程,有36家稅負提高了,占63.2%12家減輕了,占21.1%9 家未變,占15.8%。這樣看來,營改增並未完全實現政府的承諾和目標。最近政府提出對營改增進行檢查,凡稅收增加的企業一律退還。但願此舉能夠真正落實。

總之,不論是絕對稅負,還是相對稅負,中國的稅制都是一種重稅模式。中國稅制改革應當明確提出、迅速推進和堅持不懈地向輕稅模式轉型。這並不是所謂的跳蹦級,而是政府能不能從自身的真正改革作起取信於社會。這才是中國真正的希望和機遇所在。

《報告》提出了稅制的十大基本原則:一是納稅人權利保護原則,二是同意原則,三是無代表不納稅原則,四是稅收法定原則,五是法制原則,六是低稅原則,七是平等原則,八是確定原則,九是便利原則,十是最少費用原則。《報告》還將實際調查所得的資料與這些原則相對照,對中國的稅制進行了檢討。以下擇其要者而評述。

首先,偏重納稅人義務,漠視納稅人權利。

《憲法》第56條規定了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沒有規定納稅人的義務。要知道,公民和納稅人並不等同。中國現有18個稅種,只有《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和《車船稅法》是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其他15個稅種都是部門規章。這就違背了一、二、三、四、五條基本原則,其合法性何在?

中國沒有稅收基本法,只有《稅收征管法》,這是一部程式法,是行政部門出臺的部門規則,規定了稅務機關的徵收、管理和檢查的權力,以及納稅人依法申報納稅的義務,賦予了稅務部門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法》及相關規定處理稅務機關有權對其收入、財產進行核定,等等。什麼是其他情形其他材料,完全由稅務人員說了算。企業和個人的收入和資產,稅務機關有什麼權力進行核定?即使個人違法犯罪,也得依法行事。

看來,這種完全漠視納稅人權利而賦予稅務部門任意自由裁量權的立法思想和司法實踐,仍然是是把納稅人當作皇帝的臣民來對待。這不僅是亂征濫罰、強征多征、稅收競賽、征過頭稅的原因,而且為稅收官員尋租腐敗打開了方便之門,甚至是放縱稅務人員尋私舞弊,貪贓枉法,同時也是重稅的一個方面。

其次,重複徵稅和稅負不公。

現在,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在內的重要稅種都是對同一稅源重複徵稅。其流程是,企業先得對其價值增值部分交納最高稅率為17%的增值稅,其後再對企業所得部分徵收25%的企業所得稅。就此而論,國企民企是平等的。接下來,差別就出現了。由於國企最終投資人的代表是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現行規定,投資方是法人的所得利潤不再交稅,而民企的最終投資人是自然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所得利潤還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國企的稅負是25%,而民企的稅負是40%。這與稅負公平的基本原則相去甚遠,仍然是當年打土豪、分田地、共產公有的思想,限制私有財產增加,害怕居民個人富裕,也有悖於中央政府關於增加老百姓財產收入的政策。

再次,稅制混亂、規定繁瑣和征管不規範。

這方面的問題很多,我們只能列舉《報告》提出的幾個大項。一是對實體企業徵稅,對網商企業不徵稅,造成不平等競爭,企業規範納稅則競爭不利,不納稅則造成法律風險。二是規定股權溢價轉為股本免征個人所得稅,各地實際操作不一,使企業無所適從。三是物流業出現多式聯運和無車承運人等新型業態,不僅私人企業必須掛靠方能經營,而且條塊分割,征管體制跟不上,使征納雙方無法可依。四是增值稅有五檔稅率(17%13%11%6%0%)和兩檔徵收率(5%3%),導致進項扣除不統一。五是以票定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抵扣的前提,但很多進項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員工工資、貸款利息、初級資源產品(煤、砂石等),小微企業和個人不能對外開具專票,導致虛開增值稅發票氾濫成災,屢禁不止,成為一大社會公害,毀掉了社會經濟的誠信基礎。這也違背了便利原則和費用最小原則。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稅制的十大基本原則,沒有一條是真正做到了的,有的雖有進步,有的還在倒退。這也是重稅的原因之一。這值得高度重視。

《報告》的第三個亮點是,提出了單一稅制的改革思路和改革方案。這就使得本報告與一般報告不同,它不僅提出了一個新的理念,找到了問題的癥結,而且提出了解決問題的辦法,這種辦法存在著很大的可行性。這就看我們是要真改,還是假改。

所謂單一稅制是指以單一法定稅率向個人徵收的直接稅。其操作原則有二,一是堅持消費稅的原則,即對人們從經濟中拿走的部分徵稅,而不對人們投入到經濟中的部分徵稅;二是其征管必須僅對所得徵稅一次,且盡可能接近來源征交。這樣一來,增值稅和營業稅就要全部取消,基本稅種為所得稅和消費稅。所有稅種都要按照是否重稅和重複徵稅、收入是否來自消費環節加以梳理和改革。《報告》還設計了個人工薪所得稅單一稅制和經營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這是一個很好的改革思路和改革設計,問題的關鍵是我們願不願和敢不敢這樣做?目前看來,非不能也,而不為也。因為,漸進式改革已經走進死胡同,沒有一種根本性的變革,任何一種小打小鬧的改革都會扭曲。中國不是先制定稅收基本法,而是在社會批評下,2017年要先制定增值稅法,就是一個印證。

然而,輕稅改革刻不容緩。中國國內經濟運行中避實就虛、資本外逃的趨勢已很明顯,考慮到國外的壓力,問題就更為嚴重。美國新總統特朗普上臺後要大力推行減稅政策,如果此舉實行,不僅會增加資本和企業回流美國,而且會推動美國創新的發展,其再工業化也許會取得一定成效。這是有前例和經驗可循的。上世紀80-90年代,美國和德國通過減稅、減負和改進稅制等一系列措施,奠定了美國自1983年起長達25年的經濟繁榮,以至到克林頓執政時,美國已經消滅了財政赤字,出現了財政盈餘。德國也成為歐洲第一大經濟體。我們認為,這才是對中國最大的壓力和威脅。

《報告》還提出了一個有效的監督制衡安排,有必要對中國的宏觀稅收負擔設置一個上限。這是可以立即實施的一個辦法,也是確立和實施人大對政府的監督職能的一個重要措施。具體作法可以這樣安排,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一項決議,制定一個宏觀稅負上限指標,每年兩會對國務院的預算報告進行審查時,首先審查是否超過上限,如果超過上限的幅度在5%10%以內,建議修改,可以通過;如果超過5%10%,則不予通過,責令政府改正。鑒於現在的宏觀稅負很高,還可以給出一個3年逐步降低的寬限。

至於上限具體是多少,可以進一步研究,也可以先確定一個區間。《報告》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可供研究的依據。《報告》在調查問卷中設計了一個問題:企業家所能接受的稅負範圍。回答0-10%的占40%10-20%的占56%20-30%3%30-40%的占1%40-50%的是0%。筆者以為,這種回答是理性的,它可以成為我們制定宏觀稅負上限和單一稅制的起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專業家教輔導 的頭像
    專業家教輔導

    《全職家教達人》王老師──台大畢,身兼補教與家教全方位經歷,幫您目標達陣!

    專業家教輔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